【创20:17】亚伯拉罕祷告神,神就医好了亚比米勒和他的妻子,并他的众女仆,她们便能生育。【创20:18】因耶和华为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缘故,已经使亚比米勒家中的妇人不能生育。
圣经从来不避讳神的作为。在《出埃及记》中,圣灵十次使用「耶和华使法老……的心刚硬」。然而,在人的头脑中,有一个潜在的观念,就是用人的善恶观来判断神的作为。所以,遇到这种通不过人理性的情况,人们就会竭尽全力为神辩解。最常见的辩解方式是,这里的意思是「耶和华任凭了法老的心刚硬」。什么是任凭?意思就是神是被动的,神没有拦阻法老,他的心就一定刚硬,所以神在法老的恶行上无份。这种解释的的结果当然是对的,神当然在法老的恶行上无份。但这种解释却有一个潜台词,如果是神主动使法老的心刚硬,那么神就会在法老的恶行上有份了。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我多年。虽然我内心认为这件事就是神的作为,我们不能以人的善恶来评判神,但也苦于没有明确的圣经根据,也就违心地接受了以上那种几乎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解释。
在圣经之外倒是有一个根据,比如,中国人传说的阎王爷的工作是掌管人的生死。当阎王爷行使他权柄取人性命的时候,没有人会认为他是作恶。其实,神作为造物主,不但掌管人的生死,还掌管祂所创造宇宙中的一切。所以当一些在人看来是不好的事情发生的时候,其实我们不能说是神在恶上有份。
今天在听道中遇到了开始的那段经文,正好是一个绝好的例子,说明有一件看似不好的事情,绝对是神的作为,而不是任凭。故事的梗概是,亚伯拉罕来到基拉耳王亚比米勒的领地(非利士地),又担心当地人不敬畏神(冠冕堂皇的理由),要求妻子撒拉说是他的妹子,生怕当地人因为撒拉的美貌而害他的性命。结果,撒拉又被亚比米勒取了去。于是,神责打亚比米勒和其全家,令他好不委屈。后来,亚比米勒非但把撒拉还给亚伯拉罕,还额外赠送了牛羊仆婢,接着就是开始的经文。亚伯拉罕祷告神,神就医好了亚比米勒和他家中的妇人,原来,因为撒拉的缘故,神使亚比米勒家所有的妇人都不能生育。
在人看来,亚比米勒在这件事上的确没有作恶,神也亲口肯定亚比米勒做事心中正直。那么我们如何用任凭来解释亚比米勒家的妇人不能生育这件事?难不成神一任凭,亚比米勒家的妇人就不能生育了?这恐怕只能用神的作为来解释了。
还有一件事也不能用任凭来解释,就是神对法老所加的最后一灾,埃及全地的长子被击杀,这明显是神的作为。当然会有人站出来说,埃及人受的灾难是他们应得的,难道这些人的意思是他们比埃及人好吗?
既然神的作为不受人的善恶观约束,也就是神并不在人良心的律法之下,任何认为神可以在人的恶行上有份这个想法本来就不成立。圣经对善的定义是,除神以外,再没有良善的(可10:18),各样美善都是从众光之父那里来的(雅1:17)。亚比米勒所行的虽然在人眼里并非是恶,但在神的眼里仍然是恶。
其实在人认为的恶事上,圣经不避讳是神作为的还有多处经文。
【撒上16:14】耶和华的灵离开扫罗,有恶魔从耶和华那里来扰乱他。
【撒上19:9】从耶和华那里来的恶魔又降在扫罗身上(扫罗手里拿枪坐在屋里),大卫就用手弹琴。
这两处经文也有人强加解释,为神辩解。其实,神派魔鬼👿从耶和华那里来骚扰扫罗,目的很明确是为了成就大卫,是神救恩的一部分。
【罗9:17】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罗9:18】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保罗在引用出埃及记经文的时候,并没有为神辩解。
1. 另一个困惑的解开
主耶稣作为人子在地上行事的时候,法利赛人把祂当成了罪人,所以用摩西律法来定罪于祂,这当然是徒劳的,因为主耶稣不是从亚当生的,祂是唯一的义人,律法不是为义人所立的(提前1:9)。也正因为主耶稣是义人,他才能担当我们的罪,祂本身不在律法之下,当然也不需要靠守律法来成全律法。祂用死来成全律法是因为祂和我们交换了身份。我知道,在恩典福音的教导中,主耶稣必须要守住全律法,因为他们看好了《申命记》28章中的祝福。如果祭物必须要守住律法才能和我们交换身份的话,那旧约中赎罪的牛羊是如何守住律法的?其实,肉身的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抓住律法中祝福的应许。祝福是恩典,神想恩待谁就恩待谁。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信的人和不信的人若比眼见的祝福,很难得出一个明确的结果。否则,如果凡信徒都是大富翁,长寿120岁,神也就不需要拣选了,这样的福音没有人不信。若是神不让人听到福音就死了,比如过去两千多年的中国人,神就真的不公平了。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