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传道书里的世人换成儿女,兽换成世人,这个有其他地方的异曲同工吗,还是就这里呢?
这个问题问得好,因为问题的潜台词是许多传道人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圣经教义的形成不能单靠一句经文,至少需要几处互相印证。或者说,如果一个“启示”只在圣经中出现一次,不能形成一个教义。
首先,这样的条条框框,和其他的所谓解经原则,比如不能断章取义、必须以经解经一样,都是从人来的。主耶稣说,圣灵来带领我们进入真理。人们的问题是,还没有等到圣灵,于是就开始谈论“真理”。其实,在我们得到圣灵之前,从圣经得到的只是知识。
圣灵解经不受任何条条框框的限制。我们会认为断章取义一定不对,但保罗在引用大卫诗篇的时候,就把一句话中的前半句(凡心里没有诡诈的)去掉,只引用其中的后半句,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是有福的。因为心里没有诡诈,是诗人自己的情感,显明的是人的义,而耶和华不算为有罪,显明的是神的义。神的义和人的义水火不容!其实就是因为两种义水火不容,所以因信称义才不能外加任何行为。天主教的善行和基督新教的成圣,实际上又否定了因信称义,完全是竹篮打水。
再举个例子。从加尔文开始,以经解经几乎成了正确释经的代名词。似乎神必须限定自己,一个词在不同的经文中,必须表达同一个意思。实际上,这样的假设,没限制住圣灵,作茧自缚的反而是人自己,失去了明白圣经的机会。你所说传道书例子中的兽,在圣经中一般指牲畜,或泛指动物(启示录中另有所指)。但在这里,如果把兽看成动物,就不会明白这段经文了。其实上下文不是没给出线索。作者说兽的灵下入地。我们知道神只把灵赐给了人,兽只有魂,没有灵。和合本译者清楚这点,所以干脆自作主张把这里的灵,译成了魂。英文译本就没有这样做。当然,英文译者在此处只是尊重了原文而已,并不表示他们就明白这段经文。其实,这个地方是加了密的,必须解开才能显明圣灵的意思。圣灵编的码,解码的钥匙🗝也必须是圣灵。判断的标准是经文是否能通过人的逻辑。只有把这里的世人换成神儿女,兽换成世人,整段经文才是通的,否则世人若是动物,岂不可以随意宰了吃!
还有一个不能以经解经的例子。神四次给新约下了专门的定义(所以新约不是单指新约全书)。旧约两次,都在耶利米书;新约两次,都在希伯来书。
定义的关键点是我把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于是他们就不需要教导自己的邻舍和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到至大都必认识我。
先不管这里的律法是什么,通过神对新约的这个定义,我们应该明白,认不认识耶和华,不取决于教导,而取决于神是否把律法放在人里面。如果这里的律法是摩西律法或者旧约(主耶稣常说的律法就是指旧约),那相信自己进入新约的人,应该对摩西律法或旧约倒背如流。然而,事实是那些这样相信的人可能连十戒都背不全。所以,这里的律法肯定有问题。
但由于人们被以经解经的思想所禁锢,于是就只能朝着与新约定义相反的方向狂奔,想通过拼命学习圣经来认识神,结果就是两千年来的神学家和传道人没有一个能认识神。其实,这里的律法是编了码的,只要把律法换成圣灵,一切就通了。翻译成大白话就是神把圣灵放在谁里面,谁就认识神。这还能不对?但因为这显不出人的义来,所以人不喜欢,看到这样的解释也不以为然。
这两个都是以经解经的反例。其实人所归纳出来的解经原则多数情况下是可以的,但不能用来限制圣灵。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圣灵解经可以表现为上下文(不断章取义)和以经解经。人断章取义会错解圣经,但圣灵有时就要断章取义。人不能私意解经,但圣灵完全可以解码加密信息,这在人看来,反而是更改了圣经!
现在回到你开始的问题:那个传道书里的世人换成儿女,兽换成世人,这个有其他地方的异曲同工吗,还是就这里呢?
因为新约的定义太重要,所以神四次用极其相似的描述重复这个定义。关于神儿女的生活,虽然找不到类似或者几乎重复的经文,但圣经中还是有大量的经文指向神儿女属地的生活其实随便。世人不信神,他们的生活就是随便。这里的随便不是说没有限制,而是要遵循自然规律、道德律和世界的各种法律法规。除此之外,不需要再外加一层宗教枷锁。
比如,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里面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如果我们真如此相信,就不会再给自己背一份宗教的包袱(遵循神的旨意)了,因为我们所思、所想和所行的本就是出于神。这样我们反而得到了释放。不信的人所思、所想和所行不是不出于神,而是神不让他们相信,以便在审判的日子,他们无话可说,就像法老一样,明明是耶和华使他的心❤️刚硬,但他确认为自己得罪了耶和华。
【彼前4:2】你们存这样的心,从今以后就(可以)不从人的情欲,只从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
首先,这里的“可以”原文不存在,是一定的事情。存什么样的心,我们在世就不从人的情欲,只从神的旨意度余下的光阴?根据上文,这里指的是凭信心与主同钉十字架。既然我们相信自己已经与主同钉十字架,在世上生活就是不从人的情欲,只从神的旨意,怎么还认为自己得罪神呢?这是不是保罗前面那句话的换一种说法?
【加5:24】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既然肉体和邪情私欲都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基督徒怎么还认为自己犯罪得罪神呢?世人和他们一样生活,为什么不认为得罪神?
【西3:9】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
一个自称信耶稣的人如果还在旧人的行为上纠结,就是在说谎。
和十字架(信心中的死)有关的经文还有无数,就不一一列举了。这些都指向一个原则,就是我们已经身体因罪而死,心灵因义而活了。肉体在离世之前和世人一样过地上的生活就行。否则,神应该让祂的儿女一信耶稣,肉体就离世,彻底除去他们的行为。
神儿女属地生活的教义,(如果把它看成是一个教义的话。其实我反对教义之说,只相信圣灵解经),圣经中算不算是有大量的启示呢?
如果你还认为没有,我就没话可说了,放心去过你的宗教生活去吧,一份烦恼对我来说,已经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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