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壹3:7】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

这里有三句话,第一句依赖第二句,第二句依赖第三句,所以,我们先看第三句。

在基督教久了,都明白一个道理,犯罪不是因,而是果。也就是说,人犯罪是因为他本来就是罪人,而不是说他本来是义人,但因为犯罪成了罪人。

其实这个逻辑用到义人身上,一样成立。正如主是义的一样,就是这样的道理。主为什么行义?因为主是义的。罪人犯罪,义人行义。 罪人不能因行得好变成义人,义人也不能因行得不好变成罪人。除圣经外,不会有这样的启示。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耶稣来到地上,法利赛人控告祂不守律法。其实,是他们不明白耶稣的肉身也是义的,唯一的义人。律法是为罪人设立的,不是为义人设立的(提前1:9),所以,主耶稣不守安息日也不犯罪。

这样约翰的话就简单了,行义的才是义人,是因为义人才能行义。罪人不能行义,所以,保罗才说,在我里面,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7:18)。若是忘了这个前提,把行义看成是好行为,犯罪看成是坏行为,神的道就会是而又非,就会发现,没有人能进得了天国。

这样再来看第一句,怎么才是被人诱惑呢?就是有人要你把行义看成是行为。如果你相信行义就是你的行为,就等于相信自己不可能进天国了。

传统教会名义上因信称义,但又说若不成圣,进不了天国。若问他们是否已经成圣,他们会说正走在成圣的路上。若再问他们何时才能成圣,他们一定说是不知道。前几天那位在群里乱扔经文的弟兄不就说,如果义人犯了罪,到死不悔改,他就会被定罪吗?谁又能保证死前半秒一定悔改呢?很多人死前先失去意识,没有意识的人又如何悔改?这就是约翰所说诱惑人的道理,乍看合理,却不能较真。神的道理又是什么呢?

【约壹3:9】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这才是只有一是的道理。如果我们相信自己是从神生的,那犯不犯罪就和我们的行为无关了,因为我们不能犯罪。在《行义的才是义人!》中我们已经讨论过,从神生的不是我们的肉体,而是与基督联合的灵。这个灵没有行为,只有信。在神看来,信就是行(约6:29)。那没有良善的肉体怎么办?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在十字架上死了的人也不能犯罪。这样的道理就不是凭眼见,而是凭信心了。我们的信仰本来就是凭信心,不凭眼见,因为凭眼见的是宗教。

一点题外话,为解决某些人的疑问。旧约中的确说,义人若犯罪之类。这是律法以下的义,不是进天国的义。我们在人前行得好,也被称为义,但这样的义和天国没有关系。神就是用整个以色列人的历史证明,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能因行律法在神面前称义(罗3:20)。所以,若是不明白旧约的功用,还是会被诱惑。圣经经文抛出来不做解释,就成了叫人死的字句(林后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