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拿到林前一样,对这三章,我读来读去,怎么也看不到有什么可解释的,因为直接读字句就可以了。犹太人用谎言控告保罗,保罗则用事实为自己辩护,最后不论是罗马巡抚还是亚基帕王都只能宣告保罗无罪,这不是主耶稣经历的翻版吗?彼拉多虽然最后把主耶稣钉在十字架上,但同时也宣告了祂无罪。这样的情节神学家早就解释过了,没必要多此一举。但既然圣灵把故事放在这里,也应该有特别需要儿女明白的。原来奥秘就在保罗的见证中。感谢赞美主!

1. 再谈保罗的见证

【徒9:15】主对亚拿尼亚说:“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我的名。……”

这是路加记载保罗蒙召时主对亚拿尼亚所说的话。主把保罗看成是一个器皿。什么是器皿?就是一工具,工具有两个特点:

①不能主动做工,只能被使用。你会不同意这个说法,认为自己是主动做工,像大审判比喻(太25:31-46)中的山羊🐐,这在神看来其实不算数,还不如干脆学绵羊🐑认为自己什么都没做。

②没有资格在主人面前夸口。为什么?因为基督徒身体因罪而死(罗8:10),死人何以拿来夸口?如果你不同意这个说法,只能说明你还活着;只要你还活着,基督就不能在你心里(罗8:10),你基督徒的身份就是挂名的,这样很惨!罗8:10还有半句,心灵因义而活,也就是说在基督徒里面活着的是那义者基督,所以经上说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林前1:31)。

保罗作为器皿要被主用来做什么呢?在以色列人、外邦人和君王面前做见证。

见证可以有两种结果:

①显明人的信。也就是说,人天然具有信的能力,只是因为没有看见。一旦看见,这信就会被显出来。这是人的信。对这样的信,见证人的信用是关键,这就该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基督徒热衷于名人和名牧。一听说某名人信主,不论消息是真是假,就到处宣扬;对名牧也是如此,不论信息是否是真理,都一股脑接受和分享。

②显明人的不信。也就是说,人天然不具有信的能力,信是从神来的。你也许会问,既然人不能信,那主耶稣为什么要保罗在以色列人、外邦人并君王面前做见证?这不矛盾吗?在人看来是矛盾,因为人的理性是直线的。但神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赛55:9)。其实人不能信这件事神知道,但人不知道。若不经历加拉太和哥林多教会从恩典中坠落(加5:4),保罗就不会预言以弗所教会相同的结局,也就不会明白得救和信不是出于自己,而是神所赐的(弗2:8)。其实这个逻辑也简单,如果不先显明人没有信,那如何证明信是从神来的?所以,这样的试验是显给人看的,神不需要试验就知道人不能信。换一种说法,如果人的信和神的信有交集,也就是说,若是有一个人天然具有信的能力,那主耶稣就不需上十字架为人类赎罪了,只要划出一条道道让人去遵行就可以了。这就是我们的信仰和宗教的根本区别。

【徒22:14】他又说:我们祖宗的神拣选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徒22:15】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他作见证。

这是保罗在犹太人面前讲述自己蒙召经历时所复述的亚拿尼亚的话。我们看到,这和前面稍有不同。保罗强调是神叫他明白神的旨意,并且为了避免激怒犹太人,他把见证的对象改成了万民。此时的保罗险些丧命,靠着一个罗马的千夫长刚刚跳出雅各的圈套,还在面对那些犹太人的控告。难道神要保罗通过见证显明那些犹太人有信吗?非也。经上说:这些人听了,也果真更要把他除掉(徒22:23)。

【徒26:16】你起来站着,我特意向你显现,要派你作执事,作见证,将你所看见的事和我将要指示你的事证明出来。【徒26:17】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徒26:18】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

这是保罗第二次亲述自己蒙召的经历,不过对象不再是犹太人,也不是外邦人,而是君王亚基帕。从保罗的经历我们看到,他心里所愿,向神所求的,是以色列人得救(罗10:1)。所以,虽为外邦人的使徒(罗11:13,加2:8),但他其实眷恋的是以色列人。为此,在蒙召后他至少三次回到耶路撒冷,还带着募捐的款项,但没有一次有好的结果,所到之处一直被犹太人追杀。即便如此,他还是选择在安息日进犹太会堂和人辩论(徒17:7,18:4,18:19,19:8)。可以说在这上面他不是摔一两个跟头,而是撞到南墙也不回头(徒28:17-22)。

然而,这些辩论并没有使他得到犹太人,而是最后明白了神的计划,就是在外邦人数目未满之前,神不拯救以色列人(罗11:25)。在被犹太人逼迫的过程中,神却借着保罗把福音传给了外邦人。使他先在在加拉太,又在马其顿的腓立比和帖撒罗尼迦,后又在亚该亚的哥林多,最后在亚细亚的以弗所和歌罗西建立了多个外邦人的教会。

那这些外邦人的教会是成功的吗?也完全不是。加拉太众教会因引入雅各四条律法从恩典中坠落(加5:4),腓立比教会的领袖传基督是出于结党和纷争(腓1:17),帖撒罗尼迦教会存在属灵的淫乱,被保罗看成是不认识神的外邦人(贴前4:3-5),哥林多教会没有除净律法的旧酵(林前5:7),被他看成是属肉体的(林前3:1-2),歌罗西教会也引入了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律法规条(西2:20),对以弗所教会保罗则直接预言在他离开以后必有凶暴的豺狼进入羊群(徒20:29)。

至此,保罗在以色列人和外邦人面前见证的使命结束。他后来因为船难被流落马耳他岛,神预备了一条蛇和岛主一家,彰显了他医治的大能,目的也只是为了让岛上的居民为他们供给路上所需,并没有福音留下来(徒28:1-10)。这我们留到后续分解。保罗所做的一切见证,所显明的是人的不信。

现在他终于等到要在君王面前做见证了,而这君王又是以扫的后裔,算是以色列人的近亲,熟悉犹太人的律法和习俗(徒26:3)。可以想象保罗一定大喜过望,他也许幻想神要通过他使亚基帕王归信,这才在复述同一个故事时,擅自加上那句: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那亚基帕王有没有被打动呢?

【徒26:24】保罗这样分诉,非斯都大声说:“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徒26:25】保罗说:“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徒26:26】王也晓得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胆直言。我深信这些事没有一件向王隐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里作的。【徒26:27】亚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吗?我知道你是信的。”【徒26:28】亚基帕对保罗说:“你想稍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啊?”(或作:“你这样劝我,几乎叫我作基督徒了。”)【徒26:29】保罗说:“无论是少劝,是多劝,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个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像我一样,只是不要像我有这些锁链。”【徒26:30】于是,王和巡抚并百尼基与同坐的人都起来,【徒26:31】退到里面,彼此谈论说:“这人并没有犯什么该死、该绑的罪。”【徒26:32】亚基帕又对非斯都说:“这人若没有上告于凯撒,就可以释放了。”

原来也没有。亚基帕王听了保罗的分述,其实心里是害怕的,因为他明白以色列人的神是真的,但由于不是神在创世以前所拣选的儿女,没有圣灵,他选择了鸵鸟政策,把头埋进土里,赶紧把保罗送走了事。

其实我们每个人所经历的也都是保罗经历的翻版。不论在有意还是无意传福音的过程中,谁又不期望听到的人相信呢?结果总是失望大于期望,这也许就是主所说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吧(太22:14)。被召的是福音所临到的人,选上的是从起头就与基督同在的人(约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