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5:9】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林前5:10】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林前5:11】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

1. 自义者的陷阱

读到保罗这话,我们真会认为哥林多人能明白他的意思吗?他们会不会想,保罗是劝我们不可与教会内部行淫乱的人相交,和教会外面的人,即使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我们要和他们相交,好把福音传给他们。不只哥林多人可能这么想,历世历代的神学家也都这么想。甚至认为不只是行淫乱的,还有另外五种人:贪婪的、勒索的、拜偶像的、辱骂的和醉酒的,在教会内都不可与之相交。好像保罗特别在乎这六种「罪」,而其他的「罪」如杀人、不孝敬父母、作假见证、偷盗等就不重要。

人们为什么这样曲解经文呢?其实是肉体里面天然的自义在作怪。当人们看到这样经文的时候,第一个闪念是「我不是犯奸淫的那位」,「我不是拜偶像的那位」,「我不是勒索的那位」。已经忘了主耶稣所定义的「奸淫」其实是心里的,也忘了「贪婪」就是「拜偶像」。还是先假定肉体的理解是对的,需要把教会内行淫乱的人赶出去,但同时要把世界上行淫乱的人拉进来。有没有想过,他们来到教会,继续淫乱怎么办?再赶出去?又有没有想过,如果把淫乱作为一个标准,这样的人不能留在教会。那到底达到什么样的「淫乱」需要赶出去?如果「娶继母」的要赶出去,那「找小三」的要不要?同性恋呢?心里犯奸的呢?还有杀人呢?盗窃呢?贪心呢?这样下去,教会还能留下什么人?!

因此,如果带着自义读这段经文,就会落入圣灵所布置的这个陷阱。

2. 圣灵真正的意思

肉体里满了邪情私欲,所行的都是显见的情欲的事,包括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凶杀、醉酒、荒宴等类(加5:19-21)。你若是有耐心,这个清单可以一直罗列到世界的末了,没有改善改良的余地。一个肉体即使没有这个情欲的事,也有那个情欲的事,在神眼里,谁也不比谁强。所以,神解要解决肉体和邪情私欲,是让祂的儿子一次为罪付上代价,使信的人通过信心灭绝肉体,即:【加5:24】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这就彻底解决了肉体和情欲的事。是凭信心,不是凭眼见。什么是凭信心,不凭眼见?就是眼见的肉体和情欲还在,但在信心里它们已经被钉在十字架上了!神这样的智慧,被世人和宗教看为愚拙,所以不信。

对世界上行淫乱(不信)的人,我们可以把福音真理分享给他们,这叫与之相交;但对来到教会,名义上信,但却显明是不信的,也就是那些得知真道以后,却故意「犯罪」的人(来10:26),我们不要在真理上与之相交,因为这等于把圣物给狗、珍珠给猪(太7:6)。所以,这里的相交是属灵的、真理上的相交,因为主的话是灵,是生命(约6:63)。保罗说,对这样的人,即使与他们吃饭也不可。这里的饭,是指灵粮吗哪,没有必要与他们分享了。若是单从生活方面来理解保罗的话,真的拒绝和他们吃饭和往来,就入了宗教的教条,成为异类。如果这个被你判断的人正好是你的另一半或其他亲人,你也不和他一起吃饭了?

3. 我的经历

其实这本来是我很久以前被下架文章中的一部分。拿出来再写的时候,还没有意识到和最近经历的关系。当解释到「就是与他吃饭也不可」的时候被卡壳了,才联想起最近的经历,突然明白了保罗真正的意思:不是说我们不能与那些被称为弟兄,但实际上和世人一样不信的人之间有属世的往来,而是指不能与他们分享救恩真理。

由于周围几乎没有能在真理上交通的肢体(感恩主为我预备了另一半,可以一起交通和听道;不要羡慕,因为这不关我的事),我也去参加传统教会朋友的聚会。查经班人丁兴旺,学习兴致高昂。带领弟兄带着大家查完《创世纪》,又查《出埃及记》,极尽努力在旧约中寻找圣经人物认罪悔改的「启示」。大家对神的律法津津乐道,但几乎不触碰救恩真理的话题。我们来学习圣经,目的不就是为了进天国吗?然而,从查经带领到会众,都认为一个人在死前半秒若不把罪认清,还是要下地狱。这不就等于一生学习的功夫白费了吗?主耶稣说过,一个王出去和别的王打仗,岂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万兵去敌那领二万兵来攻打他的吗?若是不能,就趁敌人还远的时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条款(路14:31-32)。他们所干的不是一万打两万的买卖,而是连万分之一把握都没有的买卖!真感叹这些智慧人在信仰上的智障😭!

然而,当我跟大家谈什么样的信才能确定一个人得救的时候,他们不是因看到救恩确据而欢喜翘跃,而是极力抵挡,还对号入座,认为我论断人。这样的讨论往往是不欢而散。这个经历突然让我明白了保罗这里的「相交」,原来是真理上的相交。除非我在真理上走回头路,向他们妥协。

一个世俗的例子可以帮我们理解这种情况。如果你有一个优秀的孩子,你就乐意在人面前讨论孩子的学习;相反,如果你的孩子学习垫底,当别人在一起讨论他们的孩子如何如何的时候,你会不会不舒服?这其实是人之常情。

在救恩上也是一样。那些蒙召进入宗教的人,认为救恩的根基建立在宗教的行为上,这永远不能给他们确据。如果和他们讨论认罪悔改,大家乐此不彼;但若是讨论他们所不拥有的救恩,他们自然就不高兴。他们就是保罗所说不可相交的人。因着我们有救恩的确据,一讨论救恩真理,里面就如火挑旺。这也是人之常情。所以,将心比心,保罗劝我们不要与他们在真理上相交。

然而,对世人,他们还没有信耶稣。要是和他们讨论救恩真理,他们要么不信,对话题不感兴趣,要么被触动,不至于认为我们是在论断他们。救恩真理不是指宗教那种恐吓式的福音:信耶稣进天堂,不信下地狱;而是指与基督同死、同埋葬——解决罪,同复活——被称义确定进天国的福音。

4. 后记

【路16:16】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从此神国的福音传开了,人人努力要进去。

一位肢体回应说出了那些人的心理:因为他们是主耶稣所说努力进天国的人,努力还有希望,不努力的话,连希望都没有。所以,你告诉他们不需要努力,他们当然骂你是魔鬼,是让他们下地狱的。

他们所谓的努力进天国,就是指,好行为,善良,爱,做好事,做善工,服侍主传道,敬拜赞美神,祷告读经,等等,但是,他们知道他们做不到,就用认罪悔改来收尾,擦屁股,有了认罪悔改,就都赦免了。其实他们是只有认罪没有悔改,因为一定还会犯,所以只是自欺欺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