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徒23:11节当夜,主对保罗说:….告诉他后来的事,今天如果主亲自告诉你,那么更直接明白是吗?

A:不是的。【路16:30】他说:‘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的,他们必要悔改。’【路16:31】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

主已经借着圣经告诉了我们后来的事,但有人还是不信,比如那些努力“成圣”的人。神又说,信是得着,就必得着。

你可能会说:你转移话题了,我不是指永生,而是指我该选A还是选B。我说你理解错了,看看圣经原话:【徒23:11】当夜,主站在保罗旁边,说:“放心吧!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这是保罗所选的吗?

其实当我们要选A还是B的时候,主早就有话说:

【约16:33】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

我们之所以在选择面前彷徨,不就是因为怕苦难吗?如果你相信主的话,苦难算不得什么,那我们不就可以放心来选了吗?我们选择的根基是良心、理性和知识,这些神早已赐给我们了。

Q:23:11 也提到为主作见证…今天一个信徒为主作见证需不需要先有感动,而是一个必然的。

A:见证是主自己做的,保罗只不过是主手里的工具(器皿)。从努力(宗教)来的见证所高举的一定是人,比如今天所充斥的所谓“见证”,模式往往是“因为我……,所以……”。宗教的见证是可以仿效的,但神自己的见证是无法仿效的。圣经里所记载的人物见证,一旦被人仿效,就成了人的见证。所以,这里的关键是你怎么看待所发生的一切。

Q:在家在外我们已经是见证。用口用好行为,全人就是!好大的地位!是否因身份的原因!

A:凭信心说我们神的见证,就是因我们的身份,但不能简单地以行为好坏作为标准。论好行为,宗教不比我们差。圣经中很多信心人物所见证的反而不是人认为的好行为,比如亚伯拉罕献以撒,喇合通敌卖国;有些甚至还是看起来得罪神的行为,比如大卫与拔示巴犯奸淫,所罗门拜偶像等等。即使是一个全天下公认最好的人,如果不是神所拣选的儿女,他也不能为神做见证。如果你说不对,这个全天下最好的人应就该是神所拣选的。若你真这样认为的话,那你倒霉了,因为你一定不是全天下最好的人,所以就别指望得救了。如果神拯救好人,那我们这些娼妓和强盗就没有指望了。

Q:回到14 题我认为没有一件事是偶然发生的,从保罗是罗马公民也可以是个例子,所以今天你我在加拿大也不是徒然的,対吗?

A:非常正确,只是需要补充一句,每个人在自己的位置上都不是徒然的,这包括信与不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