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死要活解经——

【林前9:16】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

🈲要死:保罗都说,若不传福音,他就有祸了。所以,我们要努力去传福音,为大使命贡献自己的力量。

㊙️分解:「有祸」在圣经中不只是一个「祸患」,而是地狱的刑罚。主耶稣曾经无数次用「有祸了」来咒诅人和这个世界。难道保罗的意思是作为基督徒如果不去传福音,就要下地狱吗?从另一方面看,如果不是基督徒,看到这句话去传福音,难道就不下地狱了吗?

看来,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其实没那么简单。保罗不是先声明他传福音本没什么可夸的吗?因为他是不得已的。如果我们自己努力去传福音,就不是不得已的,也就有可夸的。那为什么保罗又提到「有祸」呢?其实他的意思是,作为被神拣选的器皿,如果发现神没有利用自己去传福音,就要怀疑自己是否得救了。这还不是有祸吗?所以,这里的祸,不应该像某些神学家所猜测是一种未知的祸患,是真正的大祸。

🉑要活:和保罗一样,我作为被神拣选的器皿,只是被神使用而已,我可不想窃取神传福音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