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死要活解经——

【路14:26】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7】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33】这样,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要死:主耶稣亲口说,作祂的门徒要付上代价。其实中间还有几节经文说要首先合计自己能否付得起这些代价。当我们家人的利益和跟随主冲突的时候,我们就要舍弃家人,甚至不惜付上生命的代价。

㊙️分解:这个解释看起来够「义」了吧,但已经大打了折扣。主耶稣要求的是撇下一切所有的,这当然包括了家人、财产和自己的性命。这里并没有一个「冲突」的条件。为此,主耶稣还举了两个例子要我们一定要想清楚。一个例子是盖楼要先计算一下花费,恐怕盖了一半却不能完工,被人取笑。另一个例子是,一个王出去打仗,是不是先要酌量一下能不能用自己的一万兵去抵挡敌人的两万。如果不行,还不如趁人家还没有来到,赶紧去求和息的条款。

遗憾的是,两千年来的神学家和传道人都过于自义了,选择的不是求和息,而是降低标准还大言不惭地说是跟从主。

🉑要活:跟从主的要求太高了,我达不到,所以趁我还活在世上,就要向主求和息的条款,也就是依靠耶稣献上祂的身体来与神和好,因信称义,不靠自己任何的行为。

其实主耶稣这句话也可以换一个角度来理解。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姐妹,甚至自己的性命,都是属世界的。保罗说,【加6:14】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凭信心我们的肉体和那些所有的关系都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了,也就是神已经不再看了。

无论是哪种理解,主都没有让我们放弃亲属和肉体,因为因信称义不在乎行为。

那么做主门徒就没有代价了吗?当然有。就是因为代价太大,我们付不起,所以神才差遣祂的独生爱子耶稣来代替我们钉在了十字架上。神还知道我们不能信,所以祂才把信也赐给我们。要不然,为什么两千年来那么多的神学家和传道人就是要教导信徒自己付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