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
这是一篇长文。从保罗所传的福音开始,通过罪与律法,认罪,悔改,除罪直讨论到恩典。如果你能明白,我为你感谢神。如果不能明白,就当作消遣好了。
1. 保罗所传的福音
【加1:6】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藉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加1:7】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加1:8】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1:9】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神透过四十几位作者,启示下整本《圣经》。保罗只是其中之一,他有什么权柄咒诅别人所传的「福音」呢?难道圣经不都是神的话吗?神的话不都是福音吗?当时的历史背景是这样的,保罗和巴拿巴在加拉太地区传讲耶稣基督的福音,并建立了教会,后来从耶路撒冷耶稣的弟弟雅各那里来的人又把律法带进了教会,使人们接受了一个必须守割礼和摩西律法的「恩律混杂」的福音,结果导致了加拉太教会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5:2-4)。神许可这样的事情发生,当然是因为那些种子本来就是撒在石头地上的(太13:20-21,可4:16-17,路8:13)。圣灵通过保罗借这件事写下《加拉太书》则是为了警戒今天的教会,只有一个福音,这福音是主耶稣亲自启示给保罗的。那这个福音到底是什么呢?
【林前15:1】弟兄们,我如今把先前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告诉你们知道。这福音你们也领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林前15:2】并且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林前15:3】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林前15:4】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
这里我们首先要明白的是,圣经四十几位作者,所传讲的都是神的话没错,但并非都是福音。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都是为了见证基督(路24:44),指向保罗所传的福音。靠这福音我们才能站立得住,相信并持守这福音我们才能得救。加拉太人虽然当下「欢喜领受」了保罗所传给他们的这个福音,但心里没有根,及至耶路撒冷律法的逼迫一来,立刻就跌倒了,没能持守起初所领受的,甚至还把保罗当成了仇敌(加4:16)。
这个唯一的福音就是,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凭信心我们相信已经与基督同死;基督被埋葬了,凭信心我们相信与基督一同埋葬,罪身已经灭绝;基督复活了,又凭信心我们相信与基督一同复活了(罗6:3-8)。如今活着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2:20)。我们这个复活的生命虽然眼不能见,但却是荣耀、强壮、不朽坏和属天的,不是我们已经灭绝了的肉体,因为血肉之体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15:42-50)。我们今天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林后5:7),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林后4:18)。
弟兄姊妹,如果你听到的福音不是这样一个福音,那就是保罗所说的「别的福音」,不是使人得救的福音。那应该怎么办呢?悔改,信保罗所传的福音。
律法
2. 罪把我们与神隔开
【罗5:13】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这是保罗在描述神给亚当颁布律法之前的状态,被造的亚当是有缺陷的。为了显出这个缺陷,神给他颁布了一条律法:
【创2:16】耶和华神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创2:17】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在颁布律法之前,亚当可以随意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所以,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一个罪的发生,必须满足三个要素。一是邪情私欲,存在于从亚当所出的被造的肉体当中(加5:24),又被人称为「自由意志」(并非圣经用语);二是律法;三是魔鬼。私欲遇上律法,就会被魔鬼「试探」,这叫「私欲怀胎」,就生出罪来(雅1:15)。魔鬼再反过来控告人犯罪(启12:10)。如果神给亚当颁布的只是「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那么魔鬼也没有办法引诱亚当犯罪。主耶稣是道成肉身,经圣灵感孕(太1:18,20),生来就是义人,祂的肉体之中没有邪情私欲,所以,魔鬼无法引诱祂犯罪,祂的显现是为了除掉魔鬼的作为(约一3:5),因为只有祂能胜过魔鬼。从亚当所出的人类无法胜过魔鬼,整个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一5:19),所以,在属肉体的人,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他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罗7:5)。
保罗说,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罗5:18),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我们都死在了亚当一次的过犯当中(罗5:15)。因此,我们死并不是因为我们做了什么,而是因为亚当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至于亚当在后来的900多年中还有什么过犯,都和我们无关了。这样的启示,是神通过保罗在《罗马书》中告诉我们的。也是通过保罗,我们才明白原来神所说的那个死不单是指肉体,更重要的是灵。我们不但在肉体上与神隔绝,在灵里也与神隔绝了,这叫死在罪恶过犯当中(弗2:1)。肉体是出于尘土,归于尘土(创3:19,传3:20)。作为神的儿女,我们今天也知道,肉体归土并不是结束,因为死后还有审判(来9:27)。
3. 良心
尽管亚当的律法没有任何道德上的意义,但他违反之后,神并没有给他机会悔改,而是即刻被逐出伊甸园(创3:22-24),那条律法也就终结了。所以,犯了再改从起初就不是神的意思,完全是人的遗传。是非之心,也就是良心,从亚当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开始就显明在人心里(创3:7)。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罗2:14)。所以,没有人不在律法之下。可能有人会说,小孩子不在律法之下,因为主耶稣说,若我们不回转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天国(太18:3)。如果这样认为,就和保罗所说的「众人都犯了罪」(罗5:12)矛盾了。所以,更好的理解是小孩子只是预表神儿女在天国里的一种状态,就好像旧约很多人物预表耶稣,但他们不是耶稣一样。
虽然良心能够让人「知罪」,但不能把人带到救主耶稣面前,反而使人躲避真神,亚当犯罪后的表现就是典型的例子。
【创3:8】天起了凉风,耶和华神在园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听见神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神的面。
4. 摩西律法
神在西奈山颁布摩西律法,是给肉身的以色列人的。其中有十条诫命和律例典章共613条。他们必须守住所有条款才能蒙福,否则就是咒诅(申28:1,15)。其实对摩西律法来说,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利18:5,罗10:5)。也就是说,即使有人守住了全部摩西律法,也不能在神面前称义。神真正要告诉以色列人的除罪的方式是献祭,也就是福音,预表将来的救主耶稣基督,但他们被肉体的自义所蒙蔽,一直试图靠守律法称义,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罗9:31)。即便如今,以色列人也不明白这个真理,以为持守安息日,就是在守摩西律法。
【罗3:19】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3:20】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摩西律法里面很多条款违背了要用石头打死。石头能打死的只是肉体,绝对不是灵。再者,所有人的灵在亚当里本来就是死的(罗5:5,弗2:1)。
那么,我们外邦的基督徒是否需要守摩西律法呢?这是一个敏感的问题,但不幸的是,我必须讲出我的领受。三个字,不需要。主耶稣亲口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都是为祂做见证的(路24:44,约5:39)。透过整本旧约圣经,神让我们做儿女的看到人的悖逆顽梗,明白什么是罪,更看到那位救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彰显的大爱(约一4:10),以使我们归向祂。其实,摩西律法并没有把以色列人引向基督,因为神预定他们得救的时间是外邦人的数目满足之后(罗11:25-26)。
并非我们想与神和好,因为圣经曾经三次宣告,没有人寻求神(诗14:2,诗53:2,罗3:11),而是神要与我们和好,定意要拯救我们。祂就首先必须为我们解决罪的问题。
罪
5. 认罪
当神通过律法让人知罪的目的达到以后,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认罪。所以约翰说【约壹1:8】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也就是说,能通过律法知罪的人,心里才有真理。对有真理的人来说,才会发生【约壹1:9】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当我们承认自己是罪人的时候,神就会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注意这里是一切,不是部分。通过《希伯来书》我们知道,神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是通过基督的一次献祭(来10:14)。在旧约下人们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并不能除罪(来10:11)。约翰接着又说,【约壹1:10】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神的道(话)会让我们明白一件事,就是我们都犯了罪(罗5:12)。如果有人问,那些一出生就夭折的婴儿难道也犯了罪吗?这是不信的人所问的!因为神定人犯罪是因亚当的一次过犯(罗5:18),就看你信还是不信。神就是这么霸气!反正靠我,我不能信。我今天能信全是因为神。
6. 悔改
认罪之后接着要发生的就是悔改。那什么是悔改呢?
根据祖宗的遗传,悔改就是保证「不再犯了」。我们在管教孩子的时候都会用这招。难道孩子真的「不再犯了」吗?那就只好再犯再悔改了。神不会认可这种人的法则。亚当就是一个绝好的例子,神并没有给他任何「保证」的机会。
既然我们在领受神的话,就应当舍弃祖宗的遗传,看神是如何定义悔改的。在新约一开篇,施洗约翰就说,天国近了,你们当悔改(太3:2)。是悔改不再犯了吗?不是,他说,有一位在他以后来的,比他还大,他就是替祂解鞋带都不配(可1:7,路3:16,约1:27,徒13:25)。原来,施洗约翰所说的悔改是要人信耶稣。具体信耶稣是什么意思,施洗约翰并不明白。接着,耶稣登场了。祂又是怎么说的呢?
【可1:14】约翰下监以后,耶稣来到加利利,宣传神的福音,【可1:15】说:「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
原来耶稣所说的悔改是信福音。然而,主耶稣当时还没有上十字架,祂也没有把到底什么是福音说出来,圣灵把这个任务交给了保罗。就是开篇所谈的「保罗所传的福音」。
7. 除罪
【约1:29】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如果罪的问题不解决,就谈不上称义,因为义与罪不能相交(林后6:14)。可能有人说,我们被神算为义,但我们还没有成义。你是先成为市长呢,还是先被称为市长?当然是先成为市长。所以,神既然已经称我们为义,神也必须先使我们成义。注意,这里的主语是神,我们什么也做不了。神的羔羊除去了世人的罪!是完成时!如果耶稣上了十字架仍然除不去世人的罪,那耶稣就白死了。【约壹2:2】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8. 人如何「解决」罪
先看在人的「思维定势」中如何解决罪吧。如果有一条限速的律法,违反就是罪,要交一万亿的罚款。我们首先想的是不超速就解决了罪。这没错,是一种方法。然而,当把这个标准定的非常高的时候,比如高速公路限速是每小时0.000001公里。你想解决罪,就只剩下两种选择。一种是犯罪缴一万亿罚款(付代价),一种是绕开(脱离)那条高速。你可能说,还有一种,就是我犯了罪,也拒绝缴罚款。如果神能这样,撒但就会控告神不公义了。
看来,第一种板住不犯是不可能的了。其实,神给人律法的标准远远高于我举的这个例子。比如对不可奸淫这条律法,主耶稣给出的标准是「心里」动了淫念就是犯了。神还不止给了一条,而是613条,还三次强调犯一条就是犯罪(申28:15,加5:3,雅2:10)!可想而知,板住不犯这条路子在神那里门都没有(在人眼里再通也不算数)。这里要强调一下,犯一桩罪是罪人,犯一万桩罪也是罪人。犯了「悔改」怎么样?还是罪人。只要是罪人,就与神的国无份。注意,这是从神的视角来看罪,不要和人的视角相混淆。
那么第二条付代价的路子怎么样?你可能说,我很有钱。这没问题。我还说,每个人都有一条命呢?从亚当到如今,为犯罪付上生命代价的不止数百亿人。挪亚时代一次洪水,就只剩一家八口了。对,神的律法绝对不能废,也没有人能废,所以,人人都有一死(来9:27)。
一条又新又活的路
然而,神却把一条,也是唯一的一条,又新又活的路摆在了祂所爱人的面前。主耶稣说,祂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14:6)。【箴14:12】有一条路人以为正,至终成为死亡之路。【箴16:25】有一条路,人以为正,至终成为死亡之路。圣经两次重复宣告同一件事情,一字不差。可见,我们不是「人」。我们能够「找」到那条唯一的生命之路,完全是神的恩典。所以【弗2:8】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2:9】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耶稣基督是唯一道路这个真理,大家都不会有疑问。那么,主耶稣到底带领我们走了那一条路呢?祂带领我们脱离了那条讨厌的「高速」。如果要明白「脱离」,就必须先知道在我们有「两个人」。
9. 两个人
【约3:5】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3:6】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3:7】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重生的人有两个「生命」,一个是亚当生的肉身,一个是从神生的灵。我们与基督同复活的生命是属灵的生命,这个生命与基督有着一样的性情。所以,约翰说,从神生的,必不犯罪(约一3:9,5:18)。可能有人说我错解了圣经,必不犯罪原文的意思是「必不持续犯罪」。的确有这样的说法,但我不苟同。我前面说过,犯一桩罪就是罪人。神是什么?主耶稣说「是灵」(约4:24)。祂又说,从灵生的就是灵。那么神说不犯罪的是我们里面那个属灵的基督的生命,难道还有疑问吗?这才是要承受神国的生命(林前15:50)。【林前15:50】弟兄们,我告诉你们说,血肉之体不能承受神的国,必朽坏的不能承受不朽坏的。所以,如果不把两个人分开,就无法理解约翰的话。就会从字眼上去扣那个「不持续犯罪」。持续犯罪是犯罪,不持续犯罪也是犯罪。
可能有人要问了,那基督徒的肉体还会不会犯罪?在神面前不会。因为律法管人是活着的时候(罗7:1),已死的人则脱离了罪(罗6:7)。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罗5:13)。
10. 通过死解决罪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还是一头雾水。还是不明白罪是怎么被神解决的。当我们把自己的肉体卖给罪(罗7:14)的时候,撒但给了我们一个工价,这个工价就是「死」(罗6:23)。只要死了,就解决了罪的问题,也就脱离了撒但的权势(罗6:7)。那怎么才能死呢?保罗用一个女人和两个丈夫来描述律法与恩典。【罗7:1】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罗7:2】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罗7:3】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那问题是如何能让这个律法的「丈夫」死呢?废掉?那是法利赛人自以为是的做法,在神那里算不得数。既然律法的「丈夫」死不了(天地都废去,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那就我死,也同样解决了问题。那我怎么才能死呢?
【罗6:3】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原来我们相信耶稣就是归入祂的死,也就是与基督同死,这叫在死的形状上与主联合(罗6:5)。保罗在《加拉太书》中又说【加5:24】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如果只是死在了罪里,问题还没有解决,保罗说,我们会比世人更可怜(林前15:19)。感谢神,主耶稣复活了。【罗6:5】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就是说,神不可能让你只相信(这个信是从神来的)与基督同死,而不相信与基督同复活,因为两者捆绑。【罗4:25】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耶稣的复活给我们带来的是一个全新的义人的生命(林后5:17)。哈利路亚!
11. 治死老我
至此,从逻辑上已经解决了罪和义的问题。罪解决了,是因为我的肉体已经死了,我称义是因为如今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2:20)。这难道是凭眼见吗?当然不是。凭眼见我的肉体还在喘气,还在无时无刻违反「律法」。所以,每当我觉得自己还有「过犯」的时候,圣灵要做的是什么?就是为基督做见证(约15:26),让我看到耶稣在十字架上已经为我的罪付上了代价,我已经称义了。这样的信心不是从人来的,而是从神来的。所以,保罗说,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脱离了罪和死的律了(罗7:25)。这也就是《歌罗西书》中所讲的「治死老我」(西3:2-10),凭的是信心。
恩典
先不管定义,恩典的发生必须有两个对象。一方施,一方受。只有施方在某方面强过受方,恩典才会发生。你可能会说,不一定,只有我能给一个乞丐恩典,我不可能领受他的恩典。看起来乞丐的确给不了你什么,但是,当你遇到歹徒袭击的时候,说不定救你的就是乞丐!所以,经上忠告说,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2:3)。
12. 神要人知道自己软弱
人与造物主相比,肯定是弱的一方。然而,人却往往「自不量力」,反而觉得能为「神」做什么。所有人本宗教(异教)都是这样。自有人类以来,这些异教的之风也一直在影响着神的儿女。神曾通过以赛亚先知痛斥以色列人说「你们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赛1:11-13)。当我们认为能为主摆上的时候,其实已经落入了异教的怪圈。宗教是抵挡神的,所以宗教的父是魔鬼。这不是我说的,而是主耶稣亲口对「信祂的」犹太人所说的。仔细去读约8:31-47就明白了。看起来是不是有点颠覆?圣经就是颠覆人的。
当然,人再怎么「自不量力」,也对抗不过真神。当人觉得「人定胜天」的时候,他们却不知道自己软弱到如果神真把空气停掉,他们能存活多久。神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5:45)。所以,人虽然不义,但神不能不仁。这是普遍恩典,没有人能拒绝,只有瞎眼看不见。
神让人认识到自己的软弱是通过万事万物。【罗1:19】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罗1:20】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人能感受到神存在本身就是软弱的体现。比如,人类再觉得自己怎么强大,在大地震面前也束手无策;看到茫茫星空,也会体会到自己渺小。还不太懂事的婴孩就有一种情感,当他做了一件你不许可的事情之后,就不敢正眼看你。这种负罪感是神给人的是非之心或良心,其实就是律法。律法不是显明人有多么强壮,相反律法是要显出人的软弱,叫人知罪(罗3:20)。神用律法把众人圈在罪里(加3:22),是为了让人认识到自己的软弱,从而信靠神。所以保罗说,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后12:9)。即使以上这些都不能让一个人认识到自己的软弱,神还有最后一招,就是肉身的死亡。一个人年轻时不论如何「强壮」,到衰残的时候都会叹气。《创世记》5章在记载亚当后代的时候,用的最多的一个词是「就死了」。世人虽然不明白,但我们今天通过神的话知道,其实这些「就死了」并不是结局,因为死后还有审判(来9:27)。
13. 没有软弱就没有恩典
从施予的一方所来的「绝对」的恩典,到受授的一方就会变成相对甚至归零。有多少世人认为阳光、空气、雨水原来是神的恩典?世人既然不认识神,神就通过《圣经》让祂所拣选的儿女能够认识并享受这些恩典,外加一份超乎天下万民的「特殊恩典」——做神儿女的权柄(约1:12)。神首先在旧约圣经中赐下各样的律法,目的是把我们先圈在罪里,认识到不能自救,【加4:4】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加4:5】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
【罗5: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主耶稣曾经给请祂吃饭的法利赛人西门讲过一个故事,【路7:41】「一个债主有两个人欠他的债:一个欠五十两银子,一个欠五两银子。【路7:42】因为他们无力偿还,债主就开恩免了他们两个人的债。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他呢?」【路7:43】西门回答说:「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稣说:「你断的不错。」所以,恩典领受的多少取决于人认识到自己软弱的程度。如果有人因此说,「你的意思是不是叫我们更多地犯罪以彰显神更多的恩典?」看保罗是怎么回答这些人的,【罗3:8】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保罗说,在我里面,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7:18)。当我们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们就认识到自己极度的软弱,神的恩典就会最大限度地在我们身上彰显出来。
14. 大麻风长满就洁净了
【利13:12】大麻风若在皮上四外发散,长满了患灾病人的皮,据祭司察看,从头到脚无处不有,【利13:13】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长满了大麻风,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全身都变为白,他乃洁净了。【利13:14】但红肉几时显在他的身上,就几时不洁净。
《利未记》这几节经文,历史上从来没有人能真正解释,因为完全不符合人的理性。这难道真的是说麻风病吗?如果一个人全身长满了大麻风,没有一点点「红肉」,他还能存活吗?今天这句经文被一些神的儿女解开了。其实这里的意思是,当我们认为自己一无是处、无时无刻都在犯罪的时候,我们就不会再靠自己,而是全心信靠主耶稣十字架的赦罪,神就称我们为义了。这就是福音!哈利路亚!
如果这样你还不服,请接着看大麻风洁净后耶和华吩咐所行的礼仪是什么:【利14:14】祭司要取些赎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洁净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并右脚的大拇指上。
再看看耶和华吩咐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要做什么:【出29:20】你要宰这羊,取点血抹在亚伦的右耳垂上和他儿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脚的大拇指上,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四围。
原来,早在《利未记》神就启示大麻风洁净的人要行祭司礼。主耶稣也曾经吩咐被祂洁净的麻风病人去找祭司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太8:4,可1:44,路5:14)。后来神透过彼得告诉我们,基督徒原来就是君尊的祭司(彼前2:9)。如果有兴趣,你可以查考所有有关大麻风的经文,从《出埃及记》摩西得大麻风开始到四福音,实际上都是在讲「因信称义」。
15. 恩典的定义
说到这里,我们应该看恩典的定义了。不论人如何定义恩典,我们还是从圣经出发,看神是如何定义恩典的。
【罗4:4】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罗4:5】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罗4:6】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罗4:7】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4:8】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原来神所定义的恩典是信,信称罪人为义的神!这就是福音,感谢主!
16. 人面对福音是瞎眼的
既然恩典是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也就是通过信,罪人的罪就得以赦免了。这是好事啊,为什么有人不要呢?
一位传道人打过这样一个比方:如果让人来选择摆在面的一个大蛋糕和一瓶老鼠药,人一定会选大蛋糕。之所以有人选老鼠药,是因为看不见那个大蛋糕。福音就是这样一个东西,若不是神开启人的灵眼,没有人能看见福音。人选择地狱并不是出于自愿,死不是人的选择。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8:34),奴仆脱离不了主人。
如果人有信福音的能力,那么神让六千年来那么多人没有听到福音就死了,就是神不公义了。恰恰是因为神的公义,这些人必须死,因为他们都犯了罪(罗5:12)。如果神要赦免人的罪,撒但就会站出来控告说「神你不公义,你不能让一个罪人进天国」,因为公义是可以追讨的。
17. 葡萄园做工的比喻
主耶稣曾经讲过一个葡萄园做工的比喻(太20:1-16),家主付给做工一小时和一整天雇工一样多的银子,那整天做工的就埋怨家主,结果主耶稣回答说【太20:15】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因为我作好人,你就红了眼吗?也就是说,有一件东西,是不接受控告的,那就是恩典,因为恩典不是出于公义,而是神想恩待谁就恩待谁(出33:19,罗9:15)。福音就是这样一个东西。神定然知道将来会有人这样控告说「中国人五千年来没有听过耶稣死了,神还要人信耶稣得永生,这样公平吗?」神并没有直接搬出「我想恩待谁就恩待谁」这样的话来,而是从万族中拣选一个最小的亚伯拉罕,又从亚伯拉罕的后人中拣选了以撒、雅各,雅各生十二支派,最后生出一个以色列民族。神透过众先知多次多方启示为他们预备的救主,又把自己的独生爱子差来亲口告诉他们天国的事情(来1:1-2)。结果如何,他们不仅杀害先知,还把救主钉上了十字架。主耶稣复活升天后又差派众使徒给以色列人传福音,他们不但拒绝福音,还下手杀害这些使徒和门徒。神让我们看到,即使祂把最好的给了犹太人,他们也会拒绝。因为他们拒绝,我们这些外邦人才有机会听到福音得救。神通过以色列的历史向人类显明,若不是神特别的拣选,没有人有能力接受福音。所以,那些控告神不公义的恰恰自证了不是被神所拣选的人。
那么福音是否与公义矛盾呢?如果神不差遣耶稣来为我们死,就叫做福音,是神不公义。所以,普救论(没有代价的恩典)是鬼魔的道理。福音必须包含耶稣为我们的罪死了,埋葬了,神凭借其大能又让祂复活了(林前15:3-4,弗1:20)。我们所信的这样一个福音是无价的,也就同时满足了神公义和爱的要求。靠着羔羊的血,我们胜过了魔鬼撒但的控告(启12:11)。
18. 信是最大的神迹和恩典
一提到神迹,我们可能会想到主耶稣五饼二鱼喂饱五千人,这也是唯一一个四福音书都记载过的神迹。然而,有没有想过,喂饱的那些人那里去了?他们信了吗?没有。最后只剩下12门徒,其中还有一个是魔鬼(约6:70)。神迹不能使人信福音。同样,传福音加神迹也不能使人信福音。《使徒行转》14章记载保罗和巴拿巴在路司得传讲耶稣,即刻医治了一个生来瘸腿的人。人们知道这样大的神迹不是从人来的,结果他们因此认识耶稣了吗? 没有。他们把保罗和巴拿巴当成了希腊神希耳米和宙斯,还牵了牛来要向他们献祭。如果他们听懂了福音,他们还会拿牛献祭吗?这说明什么?人对着福音眼睛是瞎的。信福音不是从人来的,真正福音的信是从神来的。也就是说,信才是最大的神迹。所以,经上说,【弗2:8】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2:9】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信才是最大的恩典,是神专为自己的儿女所预备的(弗1:4),是特殊恩典。哈利路亚!
若是这样,是不是福音就不需要传了?这又是人的逻辑。恰恰相反,就是因为信是从神来的,神才会利用我们这些器皿去传福音。在人看来,也许是我们在传,但其实是神在传,我们只是作为福音的器皿,不得已被神利用。所以,保罗才说,传福音是他不得已的。如果不是神的拣选,没有人能接受福音,那才是传也没用。
是不是每个口里喊着信的人都是从神来的呢?有一种信是人通过努力达成的,那是宗教的「信」,这个「信」在神那里不算数。所以,主耶稣才说,
【太7:21】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7:22】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太7:23】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19. 恩典总结
一、圣经定义的恩典是信,也就是因信称义,是在行为以外。如果你去行为里面找神的义,就会徒劳。所有宗教都跑到了行为以内,所以他们的「信」是枉然。【箴14:12】有一条路人以为正,至终成为死亡之路。
二、因为人没有相信福音的能力,神就通过创世以前的拣选,让祂的儿女都因福音得救。【约6:37】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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