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到律法与恩典,我分享一下我的领受,先只讨论律法部分。可能比较颠覆,所以需要仔细查考圣经。还是那句话,我的领受仅代表我个人的观点,能领受则感谢神,不能就忽略。

【太5:17】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18】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所以,所以主耶稣来到地上是为了成全律法。

1. ——律法的目的——

人设立律法,目的是规范人的行为,以使人变「好」,但人所谓的变「好」多数是因为惧怕律法里面的「刑罚」。这通通不是因为圣经所说「爱」,因为爱里没有惧怕和刑罚(约一4:18)。因此,神把任何出自人的行为都看为恶(罗3:10-12)。

神给以色列人颁下律法,尽管在其中埋下献祭(献上祭物除罪)的真理,但他们被人的「思维定势」所蒙蔽,一直试图靠守律法称义。他们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罗9:31)。即便如今,以色列人也不明白这个真理,还在持守安息日等摩西律法。

2. ——两次律法——

神在人类历史上颁布过两次律法,与神的儿女有关。一是亚当的律法(创2:16-17)。保罗说,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罗5:18),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我们都死在了亚当一次的过犯当中(罗5:15)。因此,我们死并不是因为我们做了什么,而是因为亚当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至于亚当在后来的900多年中还有什么过犯,都已经和我们无关了。这样的启示,是神通过保罗在《罗马书》中告诉我们的。也是通过保罗,我们才明白原来神所说的那个死不是指肉体,而是灵(弗2:1)。肉体只是出于尘土,归于尘土而已(创3:19,传3:20)。尽管亚当的律法没有任何道德上的意义,但他违反之后,神并没有给他机会悔改,而是即刻被逐出伊甸园(创3:22-24),那条律法也就终结了。所以,犯了再改从起初就不是神的意思,而是人的遗传。

神第二次颁布律法是在西奈山,是给肉身的以色列人的。其中有十条诫命和律例典章共613条。他们必须守住所有条款才能蒙福,否则就是咒诅(申28:1,15)。其实对摩西律法来说,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利18:5,罗10:5)。也就是说,即使有人守住了全部摩西律法,也不能在神面前称义。

【罗3:19】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3:20】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摩西律法里面很多条款违背了要用石头打死。石头能打死的只是肉体,绝对不是灵。再者,所有人的灵在亚当里本来就是死的(罗5:5,弗2:1)。

3. ——成全律法——

神的律法既然没有人能守住,主耶稣又说不能废掉,那么就只有成全这条路子了。

首先,亚当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他的灵就死了,我们也和亚当一同死在了律法的咒诅中,事实上律法被成全了,然而亚当的成全带来的是死亡。如果亚当的灵当时没有死,或者我们之中有一条漏网之鱼,律法才是被废了。但神的话绝不徒然返回,也不会有漏网之鱼。

那么主耶稣又是怎么成全律法的呢?祂以义人的身份代替我们死在十字架上,就赎出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加3:3),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彼前2:24)。祂向罪死,只有一次,活是向神活着。我们凭信心也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和同复活,这就叫与主联合(罗6:3-11),这就是保罗所传的福音。福音为我们成全了律法,这个成全却带来了永生。

这样看来,摩西律法似乎与我们没有多大关系,也的确如此。神颁布摩西律法给以色列人,是为了让我们外邦的基督徒明白人都是悖逆顽梗的。神用律法把我们的口堵死,好叫我们知罪(罗3:20)从而归向基督。这就是为什么摩西律法中很多条款和我们的良心都有共鸣。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罗2:14)。所以大可不必担心没有律法人会随意犯罪,人的行为会受到良心、道德和世界法律的约束,完全不需要把这些和基督信仰扯上关系。

下篇:《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