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亚伯拉罕因信称义
【罗4:1】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罗4:2】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罗4:3】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保罗彻底否定了亚伯拉罕肉体在神面前的意义。圣经把肉体、人的行为和律法等同看待,因为行为出自肉体,又被律法定义。灵没有行为,只有信与不信。圣灵是信,非圣灵就是不信。你或许马上会想到,雅各不是说亚伯拉罕因献以撒的行为称义吗?他那是讽刺拿行为夸口的律法主义者的话,看不懂只能说明你骨子里还是律法主义。若是亚伯拉罕因献以撒称义,你为什么不献上自己的儿子作为燔祭?你可能会说,神的意思是让我们把最爱的献给神。我就要反问,难道儿女不是你的最爱?有圣灵的人,明白肉体只是器皿,所有行为都是神的作为,所以在神面前还是无口可夸;没有圣灵的人,才会拿行为在神面前夸口,因为不信行为是神的作为。所以,献以撒是神的作为,搭救罗得是神的作为,两次出卖妻子也是神的作为。
人在神面前只有两种关系,要么称义,要么为罪。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因信称义四个字由此而来。若把整本圣经化作四个字,就是因信称义,可见其分量。当然,整本圣经也可以化作一个信字。
那神为什么要默示66卷书呢?一是为了让儿女明白因信称义,一是为了混乱那些读圣经却不属神的人。因信称义才能使人无口可夸,因为这个信也是神赐的。圣经所记载亚伯拉罕的行为其实很糟糕,即便人看来多数也不值得效法,远远无法和我们某些“属灵”伟人相比。
【罗4:4】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罗4:5】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如果我说神并非无条件算我们为义,自义的人会不会眼睛一亮?但这条件就是不能做工;一旦我们认为自己做了哪怕一丁点,就不是恩典了;没有恩典,又何来神的义可言?我们所信的是称罪人为义的神,不是称义人为义的宗教的神。这里的义是加引号的自以为义,是认为自己能行善的人。
2. 大卫在行为以外称义
【罗4:6】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罗4:7】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4:8】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大卫曾经自认为行为很好,日日思念耶和华的律法(诗1:2),写下了不朽的诗篇被今天自义的人拿来传唱。结果如何?一个拔示巴就把他打回原形。然而,他后来却明白自己被称义是在行为以外。圣灵用大卫就是要告诉我们,若要拿律法和肉体夸口,除非自信能比得过大卫!认怂的有福了。
3. 割礼与亚伯拉罕称义无关
【罗4:9】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罗4:10】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割礼是以色列人进入律法的标志。其实从亚当开始,人就进入了良心的律法,也因此诞生出法律法规。有史可查的汉谟拉比法典,就早于摩西律法。由此看来,不论有没有割礼,人都生在律法以下。神知道以色列人要拿律法夸口,所以特意在赐下割礼之前称亚伯拉罕为义,以堵上他们的口。其实神在创立世界以前就已命定亚伯拉罕的后裔不是从肉身所出,而是凭应许而立(罗9:8)。
【罗4:11】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罗4:12】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一看到去行,自义的人就来劲了。那亚伯拉罕在未受割礼前行了什么被神称为义呢?
【创15:6】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
原来亚伯兰所谓的行就是信。我们被称义不也是因为相信耶稣为我们的罪死了,我们与基督同死了;耶稣埋葬了,我们也与基督一同埋葬了;耶稣复活了,我们又与基督一同复活了吗?难道除信之外,还行过什么能被神算为义吗?断乎没有!
4. 神应许的世界
【罗4:13】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罗4:14】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
不要一看到世界,就认为是眼见的世界。眼见的世界不属于任何人。最近刚刚离世的何赌王如何?世界少了他,却还在转。美国够强大了吧?进入世界也不过两百多年,能存在多久,还要看神的心情。
我们凭应许得到的是新天新地,被形容为天上的圣城耶路撒冷。因为不是眼见的,神才要我们凭信心得到。圣经中确有不少眼见的应许,导致那么多派派费尽心思去追求,但我们明白,眼见的盼望不是盼望。因着我们盼望的是眼不见的,所以我们才能忍耐等候(罗8:24-25)。
眼不见的世界凭信心,根基是神的应许,所以我们一定能得到整个世界。在这上面,行为毫无用处。但对于眼见的世界,行为却是有用的。虽然不是绝对,但汗流满面方得糊口却是神的命定(创3:19),所以,奉劝那些梦想不耕耘却要收获的,莫要上了某些传道人的当。
5. 没有律法,就没有过犯
【罗4:15】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哪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
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保罗有没有搞错?难道杀人也不是过犯?没错,神就是说,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若是没有不可杀人的律法,杀人就不是过犯。比如老虎不在不可杀人这样的律法之下,所以它吃人不是过犯;当然,人因此杀掉老虎也同样不是过犯。今天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虽然不再允许对老虎烂杀,但对吃过人的老虎也许可予以击毙。
关于律法与过犯的关系,《创世记》该隐的例子早有暗示。我们常为该隐杀了兄弟亚伯,神处罚太轻而愤愤不平(创4:10-12)。其实神没让该隐偿命是因为神没有颁布不可杀人的律法,而良心形成不可杀人律法的条件尚未成熟,因为当时全地也许只有亚当夫妇和该隐兄弟。
若是亚伯有后代子孙,他们完全可以杀该隐为父报仇,也同样不是过犯。甚至后来摩西律法中也是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出19:21)。这样的律法,以今天的眼光看已经过时了。
奇怪的是,亚当也不知哪里去了。该隐杀了他弟弟,做父母的也不出来管管。不过他们能教育出一个该隐,还真不如我们的祖宗的三纲五常。亚伯的血只好从地里向神控告,结果神也只是把亚当的咒诅重重地加在该隐身上,并没有取他性命。但杀该隐遭报七倍却是神为该隐颁布的一条律法,为的却是保护该隐的性命。如果该隐活到后来,一定被十字军杀掉,因为他杀了先知亚伯。当然,洪水过后,没有人能再违背这条律法了。亚当的律法却是没人能逃掉的,因为人人都从亚当而来,所以生来就是罪人。
既然律惹神愤怒,神又何以颁布律法?这又是通不过人理性的道理。神造了亚当,说甚好。后来读圣经的人其实一直纳闷,不敢说神错了,就只好说是亚当不争气,恨不得当时被安置在伊甸园的是自己,就一定忍住不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人是何其的自义,自己却浑然不知!神看所造的亚当甚好,是因为神早有一个得荣耀的计划,就是审判和拯救犯罪的人,所以,亚当若是和天使一样,没有犯罪的意志,神就会说甚不好了。希望你能注意到,我没有用自由意志这个词,因为亚当没有不犯罪的自由,所以,他有意志,但不自由。其实从神的视角看,人没有自由意志。比如,因为人没有相信福音的能力,所以神才要预定人得救,凡预定得永生的都信了(徒13:48)。神说亚当甚好,就是因为他是神得荣耀的最佳工具。这才是神的逻辑。
律法也一样,神颁布律法的目的是叫人知罪。所以,颁下律法就是要证明人守不住。违背律法就是罪(约一3:4)。又因为神的本性决定祂对罪零容忍,所以人犯罪就惹神愤怒。神给了人一条永生之路,就是相信耶稣基督;若要相信,就必须从律法下出来,所以,对那些死守守律法的人,神就只剩下愤怒了,这也是《罗马书》的起点。
6. 义人不受律法控告
主耶稣是唯一生来的义人,因为祂不是从亚当所出,而是圣灵感孕,道成肉身。道就是神(约1:1),所以,道成肉身就是神成了肉身。旧约时代神曾向亚伯拉罕显现,也是神成了肉身,只是这样的肉身不是从女人所出。主耶稣既是从女人所出,又是道成肉身。必须澄清,神成了肉身,和神有肉身是两个概念。神是个灵,无形无体,若要向人显现,必须借助形体。神创造了有形世界,所以取一个形体显现给人只是小菜一碟。耶和华神曾经在燃烧的荆棘中和摩西说话(出3:4),是一种显现方式;在西奈山烈火中对全以色列人说话(出19:18),也是显现;主耶稣复活后以钉痕之手向门徒显现也是如此,这并非表明主耶稣的肉体复活了。
你也许纳闷复活的主为什么能吃彼得打上来的鱼(约21:9),这其实没什么奇怪,向亚伯拉罕显现的两位天使,不是吃了亚伯拉罕所备的牛犊吗(创18:8)?主耶稣道成肉身在地上生活33年,难道他不吃不喝吗?既然主复活的不是肉体,我们复活的也不是肉体。主能取一个肉体向门徒显现,我们是不是也能?这需要你自己去问。让我说,要看神的计划了。据我所知,主再来之前,没有计划派任何灵藉着肉身来到地上,所以凡是号称以此方式出现的都是假的。
【提前1:9】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弒父母和杀人的……。
主是义人,所以不在律法之下,法利赛人控告也没用。今天我们因信称义,也不在律法之下(罗6:14),所以,也不需要理会撒但的控告。但这并非说,我们在人前可以为所欲为。若是有人指控我们在人前有过错,我们应当虚心接受。祖宗总结出来的正确态度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但若是想控告我们得罪神,没门!
7. 因信称义脱离律法
【提前1:8】我们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
对于人的法律法规,谨守遵行就是用到好处,但神颁布律法的目的与人不同。
【加3:22】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加3:23】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加3:24】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3:25】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
神的真道就是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这个真道在我们生命中显明,就是我们被师傅管教,认罪,来到主面前因信称义。称义之后就脱离了律法。若还要守律法,或者认为更要守律法,只能说明你还没有明白这因信得救的道理,需要继续被师傅管教。如果至死脱离不了律法的师傅,那就不是属主的人,因为,非义人不能明白这样的道理。被圣灵重生才有义人的身份,有了义人的身份,才能从律法下出来。这不是靠一通道理就能搞定的。所以,如果发现自己从律法下出来了,你一定会明白是神的作为,不是某某名牧的作为,否则,你一定还在律法之下。
8. 罪人和义人
罪人和义人不是好人与坏人的区别。其实很多罪人按照世界的眼光,都是很好的人,反而有些义人,比如亚伯拉罕、雅各、他玛、喇合、大卫、拔示巴,按照世界的标准,都不是好人。罪人和义人的区别更不是美丑、胖瘦、寿命长短、财富多少等等。
罪人和义人内在根本的区别在于圣灵,有圣灵才是义人,没有圣灵一定是罪人。另外,罪人和义人还有一区别是在于律法。义人最终会明白自己不在律法以下,而罪人却永远不会,因为律法是为罪人设立的。
如果你始终认为自己在神面前需要守律法,只能说明你还不是义人,我也只好希望是神的时候还没到了。罪人自义是神给的心志,法利赛人就是自以为义。今天的基督教徒也好不到哪里去,仗着世人不认识神,把自己标榜成好人,卖弄基督徒的标签。我们因信称义的人明白自己被称义的是灵,肉体不过和世人一样。但凭信心,世界钉被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们被钉在十字架上(加6:14)。保罗的意思是,在神眼里,我们的肉体已经与世界无关了,所以,不会因为在世界上的任何行为破坏我们与神的关系。
9. 效法亚伯拉罕之信
【罗4:16】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
若只看后半句,保罗似乎在说,那些属乎律法的,也就是以色列人,得称为后嗣。其实本节经文的重点是前半句:得为后嗣是本乎信。也就是说,不论是以色列人还是外邦人,都是因信称义,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因为亚伯拉罕称义是在割礼之前,所以,外邦人信不需要先行割礼;亚伯拉罕也行了割礼,所以,以色列人信也不需要先废掉割礼。那亚伯拉罕什么样的信值得我们效法呢?
【罗4:17】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罗4:18】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罗4:19】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罗4:20】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罗4:21】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罗4:22】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首先,他信的是叫死人复活、使无变有的神。我们今天所信的也是这样一位神。那为什么对亚伯拉罕来说,神是使无变有的呢?那是因为,他在将近百岁尚无子无女的情况下,相信神的应许,立他做多国的父。我们效法亚伯拉罕的信,不是他成为多国之父的内容,而是信心本身。神今天对我们的应许是:把圣灵放在我们里面,不再记念我们的罪愆和过犯(来10:16-18),我们相信就是亚伯拉罕的信。若只是认为神不记念我们信主前或小的过犯,但信主后和大的过犯还是要记念,就不是亚伯拉罕的信。论过犯,亚伯拉罕两次遇到危险,所行的都是出卖自己的老婆,还不如我们今天的一普通男人。但他没有因此认为自己得罪神,这才是要我们效法的。如果你理解成这是教导人遇到危险靠出卖老婆保命,我无语!
其次,保罗说,亚伯拉罕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我不仅要问了,保罗弟兄有没有仔细读过《创世记》?神应许亚伯拉罕做多国之父,如果说亚伯拉罕没有疑惑,我们拿事实说话。
【创13:16】我也要使你的后裔如同地上的尘沙那样多,人若能数算地上的尘沙,才能数算你的后裔。
【创15:1】这事以后,耶和华在异象中有话对亚伯兰说:“亚伯兰,你不要惧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赏赐你。”【创15:2】亚伯兰说:“主耶和华啊,我既无子,你还赐我什么呢?并且要承受我家业的是大马士革人以利以谢。”【创15:3】亚伯兰又说:“你没有给我儿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后嗣。”
神13章应许亚伯拉罕有很多后裔,15章却埋怨神不赐给他子嗣。这是有信心还是没有信心?他这时的确是没有信心,因为他还没有被神称义。
【创15:4】耶和华又有话对他说:“这人必不成为你的后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创15:5】于是领他走到外边,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吗?”又对他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创15:6】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
至此,亚伯兰因信称义了。那我们就看他后来的信心是否如保罗所说,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
【创17:15】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的妻子撒莱,不可再叫撒莱,她的名要叫撒拉。【创17:16】我必赐福给她,也要使你从她得一个儿子。我要赐福给她,她也要作多国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从她而出。”【创17:17】亚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里说:“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吗?撒拉已经九十岁了,还能生养吗?”【创17:18】亚伯拉罕对神说:“但愿以实玛利活在你面前。”
【创18:11】亚伯拉罕和撒拉年纪老迈,撒拉的月经已断绝了。【创18:12】撒拉心里暗笑,说:“我既已衰败,我主也老迈,岂能有这喜事呢?”
非但他妻子撒拉心里疑惑,亚伯拉罕心里也是疑惑。难道保罗解错了圣经?当然不是。神所默示的圣经,绝对不会有错,关键看你如何把神的话解开。而解开神的话,需要一把钥匙——圣灵,不在圣经里,而在神的手里。圣灵带领我们进入一切的真理(约16:13)。保罗说亚伯拉罕的信心没有软弱是从神的视角来看,这不会受到他肉身所表现出来的疑惑、不信的影响。从神来的信心,就胜过世界(约一5:4),怎么会软弱呢?这是让我们明白,信心和行为无关。这样的信是神的荣耀。看到这里是不是释放了?
10. 称义与成义
【罗4:23】“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罗4:24】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
有一种论调,基督徒被神算为义,但还不是义,或者说是没有成义;若要成义,必须过成圣的生活。高大上的说法对不对?是从魔鬼来的,目的是让人不相信自己在神面前已经称义。神称我们为义,在神面前我们就是义。若不成义,神就称我们为义,这不好比称一个还不是总统的人为总统吗?岂有此理!我们洗净、成圣和称义都是神的工作,是奉了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神的灵(林前6:11),和我们的行为无关。相信神的话,才是属神的。【罗4:25】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你复活了没有?
2021-02-06 at 07:57
后续有没有林后或更多新约书卷的教导分享?
2021-02-06 at 08:12
林后还没有解释。弟兄都看了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