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死要活解经——
【太18: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太18:16】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太18:17】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要死:主耶稣怎么说,就怎么做。
㊙️分解:很多教会的领袖用这个原则来处理他们认为有问题的信徒,结果如何?几乎每一个被处理的信徒都被迫离开了教会。这真的是处理弟兄之见关系的准则吗?从这里我们能看到爱吗?
🉑要活:彼得曾经自豪地对主耶稣说,如果一个弟兄得罪我,赦免他七次够了吗?主耶稣回答说,不是七次,而是七十个七次。其实这里的关键是,你为什么会认为你的弟兄得罪了你。如果你认为你的弟兄得罪了你,多少次赦免都没有用,因为总有你做不到的时候。后来,彼得在他的书信中才明白了赦免的真谛。【彼前4:8】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当我们以基督的爱彼此遮盖的时候,就不会再定罪弟兄肉体的过犯,也就不再会看到弟兄的眼中的刺,何谈赦免呢?一个现实的例子是,不论你的孩子怎么「得罪」你,你都没有认为他「得罪」了你,是因为爱。父母对子女的爱只是影子的爱,与基督对我们实体的爱不可同日而语。基督用agape的爱对待我们肉体的过犯,所以祂得着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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